去了一趟 LA。
住的是 Hollywood ,那個影視娛樂產業代名詞的地區。旅館也很有 Hollywood 風格,就叫做 Hollywood Historic Hotel ,1927 年開業,房子古色古香,室內擺滿了各樣 Hollywood 早期風景或演員的黑白照片。一樓是大廳與一間叫做 "The Edmon" 的酒吧共用,菜單與 happy hour 的宣傳就擺在旅館的櫃檯上,不想注意到都難。
自駕旅行使我們無法在出遊時享受酒精,就在旅館內的酒吧自然成為極具魅力的選擇,於是某天晚上我們決定試試。走進店裡時還有點早,客人不多,爵士樂團正在調音,各樂器發出不成旋律的聲響。等到第一輪飲料與食物上桌音樂也同時上線,曲調強烈而吸引注意力,是我沒聽過的曲子。跟印象中的爵士樂那放鬆,從容的感覺不同,更 pop 一些,但我並不討厭這樣的曲子。
天黑以後人開始漸漸多了。靠牆的幾桌是預約席,人們或站或坐,手持酒杯隨意地聊著,不像用晚餐,更像是個派對。從吧檯的座位轉頭看著樂團演出才想起,這似乎是我第一次現場看到爵士樂的現場演奏。樂聲嘈雜,必須要刻意提升音量才能與鄰座的人交談。就在這一刻,La La Land 的對白竄進我的腦海。是 Sebastian 第一次帶 Mia 去聽爵士樂時,Mia 說:
“You know where I grew up there's a station called "K Jazz 103"?
And people would just put on that station when they had cocktail party?
And everyone would kind of just talk over it.”
這句對白與當時的情況如此吻合,我不知究竟是這句對白為這一刻而存在,還是這一刻為這句對白而存在。
對第一次踏出亞洲以外土地的我來說,LA 無疑是此生去過最具異國感的地方。行前我對此地充滿各式各樣的期待與猜測,摻雜著從各種影視作品接收的對美國的幻想。實際來到這個城市,與此處的文化以及人們交流後,最常回到心中提醒我,使我體悟「原來他們說的是這麼一回事」的一部作品,竟是 La La Land。
某晚,我與女友同她的美國友人 N 及未婚夫 C 共進晚餐,選在 Universal CityWalk 的 "Bubba Gump"。這是一間以「如果 Forrest Gump 當年經營的捕蝦公司持續營運至今會是如何」為主題的蝦料理餐廳。Louisiana 州車牌、廣告、木製裝潢,充滿美國南部及韓戰年代的復古氛圍。
坐下先點了飲料,我聽從建議點了視覺效果很浮誇的 Margarita Corona,一整瓶玻璃瓶 Corona 倒插在另一個裝滿萊姆果汁的玻璃杯裡。酒精下肚,我們開始更自然地、隨意地交談。 C 來自 Chicago ,我問他家鄉與 LA 的差異是什麼? Chicago 更放鬆一些,他說。
“People are more laid back. Here, everybody's like me, me, me...”
很多人是抱著遠大夢想與目標來到 LA 的。C 說,為了夢想,人們願意犧牲很多事物,包含人際關係。
La La Land 再度浮現。"When you get this... you got to give it everything you got. Everything. It's your dream."
還有,Chicago 有冬天,C 笑說。那晚我們聊得很開心,從加州生活,工作到波本酒。兩人人都很好,親切且熱情,談吐得體,是我此行最棒的回憶之一。但每當我回想當時的對話,最先浮現的總是 C 那句 "me, me, me"。
所以,就是這麼一回事,我想。在這個全美前三大城,近百年電影工業中心,永遠陽光普照的夢想之城,連我自己都有一個投身尖端科技產業的小小幻想。如果你問我,我會說,我當然知道那需要高昂代價,但對這個事實的具體認知卻又像隔了層紗,只知道它的模樣,從未看清也從未想像由一個個追夢者所堆疊起的細節。直到親自來掀開了一小角,才為其深深震撼。如果成功的機會必須捨盡一切,那我還沒有成為那樣冷漠的追夢者或許只是因為,我的夢還不夠大吧。
是否每個追夢者都曾在夜裡輕問:"City of stars, are you shinning just for me?"
我不禁這麼想。